《农业技术推广法》是中国一部重要的农业基本法,于2002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规范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义与作用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明确农业技术推广的目标
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增加。
2. 确立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
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实用性、适宜性、连续性。
3. 规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职责
政府的职责:制定政策、组织管理、投入保障、技术服务、监督检查。 科研机构的职责: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广服务。 推广机构的职责:技术引进、成果集成、技术培训、示范应用。 农民的职责:接受培训、采用技术、反馈信息。
4. 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基层网络,以省级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核心,形成覆盖全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5. 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演示、技术指导等服务,帮助农民掌握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义和作用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农业生产力:通过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提高作物产量、畜禽养殖效率,大幅增加农业产出。 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产品供应,提高粮食自给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粮食需求。 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技术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水平。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环保、资源节约型的农业技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农业产业集群,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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