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发2011 14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就业能力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原则
1. 遵循自愿原则,实行社会化鉴定。 2. 坚持公平公正,确保鉴定质量。 3. 健全制度机制,完善鉴定体系。 4. 拓宽鉴定渠道,推进多元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1.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2. 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3.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建设。 4. 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员队伍素质。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2.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3. 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五、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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