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源今天给分享离婚撤诉申请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离婚撤诉申请书怎么写进行解释,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请看下面的文章阅读吧!
离婚撤诉申请书 离婚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撤诉申请书 离婚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1、法律主观:一、离婚撤诉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号等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号等申请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一案,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后,现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2、此致申请人:年月日二、撤诉的要点1、撤诉,即撤回,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后又撤诉,是原告对权的一种行为。
3、一般情况下,原告自行申请即可。
4、2、原告后,被告已经应诉的情况下,原告又撤诉,或者撤诉后再,剥夺了被告因应诉取得的诉讼权利,给被告造成了讼累和经济和精神损失,给的司法活动造成重复劳动,因此,原告的撤诉行为虽然是自己权利的行为,但是也侵害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有时会征求被告的意见,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撤诉,应当不准予其撤诉。
5、三、法律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裁定。
6、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7、法律客观:《中华民事诉讼法》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8、《中华民事诉讼法》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9、《中华民事诉讼法》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裁定。
10、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1、《中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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