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的共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境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保护妇女权益的公约(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
保护妇女权益的公约(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
法律依据:《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的,享受15天产;怀孕满4个月的,享受42天产。
法律分析: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实行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
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民法典》总则编及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人口与生育法》、《反家庭法》以及地方的《女职工保护条例》等。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禁止、虐待、残害妇女。
法律依据
《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范围规定》、《中华人口与生育法》等。
《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从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多方面,制定了非常细致完善的规定。
《中华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1、的禁止权;
2、婚姻的撤销权;
3、离婚冷静权;
4、感情破裂离婚权;
5、夫妻共同的财产权;
6、幼儿的抚养权;
7、无过错的索赔权;
8、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权
法律依据:《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首先,《宪法》作出了原 则性规定:“中华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 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 部。”《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进一步对妇女的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权益、劳动权益 ,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方面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并对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和 情况,造成损失的大小、危害的轻重,规定了依法承担的法律。同时在《婚姻法》、《 母婴保健法》、《民法通则》、《工会法》、《劳动法》、《刑法》等法律也多方面相应地 作出规定。在上,我国参加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 》等公约。
我是一名没有工作妇女,我的婚姻是再婚家庭,我同我现任丈夫婚后共同买了一栋房子,房子户名是我现任丈夫女婿户名,房子已经买了8年,这么多年一直要求他女婿不房子过户给我们,他就是一直不同意,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法律程序才能够把房子合法的过户过来呢?
《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宪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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