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公租房需要以下条件:
个人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_公租房网上申请平台
个人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_公租房网上申请平台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公布。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公租房申请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公租房申请自申请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公租房申请市公租房管理局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租房申请复审合格的申请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
5、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法律主观: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公布。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并且满足规定的居住年限;
2、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一)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房需要的材料
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同一户籍上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分别申请公租房保障,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包括个人和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申请人为单身的需年满18周岁,并向审核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家庭成员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人才和受表彰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新就业大学生提供明、非本市户口提供暂住证);
(三)中低收入申请家庭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家庭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担保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产权登记单位出具的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及直系亲属住房情况证明;
(五)相关单位出具的资产证明;
(六)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提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公租房给很多外来打工的人们提供了不少的便利,既可以选择便宜的房子来租,也解决了生活上的一些难题。因此很大一部分人会去选择公租房。但也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个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9、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原始工资册(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10、家庭成员拥有的储蓄存款凭证;
11、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
12、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
1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4、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5、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6、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7、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18、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9、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书、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20、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申请人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21、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注:请申请家庭按本页要求据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材料。如有虚报、瞒报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追究其。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58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的家庭;
(2)符合一定条件(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看来,公租房看起来十分划算很多人也动心,但这是需要提交很多上文所列举的材料,这也是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的。同时公租房的申请是要求符合一些硬性条件的,这一规定也避免一些人占用资源使真正需要的人无法享受的情形。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申请地的居住证;
3、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4、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