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章程是可以修改的。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前提是必须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章程的标题可以注明修订吗_章程的标题通常由什么要素构成
章程的标题可以注明修订吗_章程的标题通常由什么要素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章程格式
公司章程的结构与其他章程基本相同,由标题、题注、正文、落款构成。
(一)标题
通常采用“适用对象+文种名称”的形式,即由公司名称和文种名称构成。例如《康利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题注
未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常在标题下方加括号标明 ,‘草案“二字。通过之后的章程,在标题下方加括号注明何时经何会议通过。有的还注明何时修订,经何会议通过,以表明章程实际生效时间。例文《广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题注,分别标明章程通过的时间和修订通过的时间。
(三)正文
常见有两种写法,一是”三则式“,一是”章条式“.
1.”三则式“.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构成。首章总则,末章附则,分则由若干章组成。
(1)总则。是章程的章,由若干条组成。主要说明制定该章程的依据、公司的概况。
例如,《xxx日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总则:
条xx日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从事日用化学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为主体的企事业单位所组成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甚至跨国的多种所有制的企业。公司设在xx市xx胡同x号。
第二条公司的经济性质,为股份所有制。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略)
第四条公司的组建原则。(略)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略)
第六条公司贯彻执行和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方向。
该章程总则6条内容包括该公司的名称、组成、住所、性质及经营宗旨和范围等。有的章程将其中某些内容写在分则中,安排在第二章,如本章例文。()无论怎么写,总则在章程中处统领地位,内容应该是原则性的,不宜将具体内容写入总则。
(2)分则。是公司章程的核心部分,由若干章构成。
如上述”日用化学“章程的分则由6章构成,一而本章例文分则却有22章。《公司法》规定的内容基本上都体现在分则中,例如股份和注册资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劳动人事制度、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审计、公司终止和清算等等。”章“的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章必须有的内容和内在的联系。
”章“下可分”节“,”节“下再分”条“,但多数章程不分 ”节“,”章“下直接分”条“.无论怎么分,全文编排要前后统一。有份公司章程,有些”章“下有”节“,而另一些”章“下却直接分”条“,这就不规范了。
”条“是构成公司章程的基本单位,”条“的内容较多时,可以分”款“,”款“下还可以设”项“.如本章例文第四十二条。 ”条“、”款“、”项“齐全,该条有4:款,第二款下有6项内容。
(3)附则。是公司章程的一章,也有若干条。有些内容不宜放在总则、分则中,就在附则中表述,主要是规定章程的通知和公告办法、修改权、解释权、生效日期及其他需要规定或说明的事项等。如《xx日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附则,对修改权、解释权、生效日期都作了说明,并规定”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破产时,按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办理,各自承担其应负的经济“.这对公司各方的作了一个比较的规定,以后出现经济时,就可照章办理。
2.”章条式“.公司章程全文分成若干章,”章“下分”条“. 而不以”则“出现。但有的章程开头以”总纲“出现,并不冠以章,而是于各章之前,也不分条。”总纲“内容同于”总则“,也是表明制定章程依据,表明公司性质、宗旨等内容的。到核心部分才开始分章分条,直至全文结束。
无论是”章条式“还是”三则式“,书写上要注意三点:一是分章分条按一定顺序,”章接条连“.条文排列以”章“为序, ”章“下各”条“则通篇连续编序号。这样便于执行承办时拔引条文。二是”章“、”条“一律用汉字序数,如”章“、”第三条“.”章“及小标题居中写;”条“、”文“间隔一字。不需标点符号。三是”款“一般以自然段表示,”项“通常用(一)(二)顺序表示。
(四)落款
题注如未写上章程通过日期,落款时要写上,并加盖印章。,许多公司章程都有封面,上面写着标题、章程通过日
期、公司名称。
不可以。
1,章程的修改不得违反法律。
2,公司法百零三条规定: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主观:
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应当进行备案。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章程格式
(一)章程的涌义
章程是政、团体、学术组织对其性质、宗旨、任务、机构、组员以及活动规则等作出的规定性的规章文书。
章程具有规范作用。章程通常由该组织或团体的制定发布,是该组织或团体的组织纲领和行为准则,对其成员的言行具有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章程可分为政章程、团体章程和企业章程。政章程,如(章程》。团体章程指群团组织制定的章程,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企业章程是企业根据管理需要制作的章程,如《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银行外汇存款章程》等。
(二)章程的结构和写法
章程有固定的结构,其格式通常由标题、题注、正文构成。
1.标题
章程的标题两种形式:
(1)制作者名称和文种式,如《章程》、《工会章程》。
(2)制作者名称、事由、文种式,如《银行外存款章程》。
2.题注
在章程的标题下,写明该章程通过的会议名称和时间,并加上括号居中排列。
3.正文
章程的正文有两种结构方式:
(1)章条式。即全篇按内容分为若干章。通常章为总则,一章为附则,中间各章为分则。每一章又按内容表达的需要分为若干条。条的序号从章的条连贯而下连续编码,直到附则的一条结束,形成严密的整体结构形式。
章条式章程正文的写法通常在总则中包括该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等,有的应交待其名称,指导思整和组织要求等内容,以体现其总纲的作用。
分则,分则是章程的主体,内容较多,一般包括:组织的组员、组织的构成,以及其他内容。组织的组员,主要说明参加该组织的条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组织的构成,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产生、任期、责职及相互关系等内容,也可以说明其他的包括纪律要求、与有关组织的关系、经费等内容。
附则,附则是章程的内容,通常包括章程的制定者、解释权、修订权、生效日期及其要求等内容。
公司章程的写法有所不同,总则包括制作章程的依据、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分则包括宗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和投资者的出资数额、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收益分配、解散等内容。附则,包括补充性条款以及未尽事宜的处理意见,如章程通过的机关、审批机关、生效及解释权的归属等。
(2)条目式。将章程的内容不分章,只用条表示其内容。简单的章程常用此方式结构。
拓展阅读:章程的写作格式
1.章程概述
章程是有条理有程式的规章,是政、团体、企业等组织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组员、组织结构和活动规则或企业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质、业务范围和规模、活动制度以及就某项业务所制定的规章。
2.章程的写作要点
(1)章程的写作要注意规范性。
(2)写作结构要严谨。
(3)条款要简短单一。
(4)要注意章程与简章的区别。
3.章程的写作格式
章程的格式由标题和正文构成。
(1)标题
组织、活动、事项、单位或团体的全称+章程。有的还在标题下面注明此章程通过的时间和会议名称。
(2)正文
章程的正文是主体。其内容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写法
(一)标题。
组织章程的标题,一般由组织或社团名称加文种构成。标题下面,写明什么时间由什么会议通过,加上括号。有关组织的通过了,就算正式章程。如果是尚未经通过的,在标题末尾加上“草案”字样。
(二)正文。
章程正文,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总则又称总纲,从总体说明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和作风等。
分则规定:(1)成员,讲成员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
(2)组织,讲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小组、名誉职务;
(3)经费,讲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等。
附则,附带说明制定权,修改权和解释权等。
写作要求
(一)内容完备。
章程的内容要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权利义务、的产生和任期、会费的缴纳和经费的管理使用等。必要的项目要完备,既突出特点有照顾全面。
(二)结构严谨。
全文由总到分,要有合理的顺序。分则部分,一般是先讲成员,后讲组织;先讲全国组织,次讲地方组织,后讲基层组织;先讲对内,后讲对外。要一环扣着一环,体现严密的逻辑性,使章程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章程的条款,要完整和单一。一条表示一个意思,不要把一个完整的意思拆成几条,弄得零零碎碎;也不要把几个意思合在一条之中,交叉杂乱。这样,才便于称说,便于执行,便于引用。
(三)明确简洁。
章程特别强调明确简洁。要尽力反复提炼,用很少的话就把意思明确地表达出来。
章程用断裂行文法,用条文表达,句与句、段与段之间有一定的跳跃性,一般不要用“因为……所以……”,“虽然……但是……”等关联词语。
章程的语言多用词语的直接意义,不用比喻、比拟、夸张和婉曲等修辞手法。这样,语义毫不含糊,没有歧义,让人一看就明白。
法律主观:
公司章程可以修改,修改要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修改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才能修改。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款第十项、第二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章程就是章法、标准。它是政或团体等组织规定组织的活动规程,要求组织整体及每个成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的纲领性文件。章程一般用以说明组织的宗旨、性质、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并对组织成员起行为准则作用。
章程一般为一定的组织和团体制定。所涉及的内容是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任务,在其所适用的范围内具有权威的规定性;一旦通过,写明通过日期即可生效。
结构
1。标题。标题一般由组织名称和文种构成。标题之下以括号形式标明该章程通过的时间和会议名称,这一方面说明该章程的生效时间,另一方面说明其制订或修改的历史发展阶段。
2。正文。正文一般由总纲和分章,或由总则和细则组成,有些章程还有附则。总纲或总则概述一个组织团体的性质、地位、任务、指导思想等。分章或细则是以总纲或总则为指导,对总纲或总则的进一步具体化,多是分章、分条陈述。细则的划分与条款的排列,应是事理的逻辑表达。附则是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如解释权、生效日期等。
写作方法
必须注意综合性和系统性,持续性与相对稳定性,不可朝令夕改。其内容要从大的原则、任务去考虑。结构要严谨,条理要清晰,用语要庄重、严谨、准确、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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