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七月份的到来很多小宝宝都迎来了自己的暑,由于秋季开学后很多宝宝都将迈入一年级,所以家长们纷纷提前到学校报名,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看看幼升小报名后什么时候出结果 。
上海2021幼升小 上海2021幼升小年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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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幼升小报名后什么时候出结果
公办一般报名后一周,只要资料齐全公办都能上。另外孩子录取后,一般学校都会发张录取通知书。在正常情况下,录取通知书应该在7月30日(最迟8月7日)左右全部发放结束。需耐心等待。幼升小是或学龄前儿童升小学的简称。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变得最为重要。 幼升小报名怎么知道通过了
幼升小报名通过后你所在学校部不仅会为宝宝们放放录取通知书,而且在网上也可以查的到。随着小学划片入学政策出台以来,幼升小逐渐不被幼儿家长所重视,孩子无需进行小学入学考试,而是按照户口、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这样以来,就减轻了孩子在学龄前进行学习的压力。
幼升小报名晚了怎么办
幼升小报名晚了是很多家长都有的情况,像这种其实只要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是可以补报名的,不过各区的情况不尽相同,大家请按照各区公布的招生文件来哦,不过也可以向当地学校致电咨询。
2023学年幼升小入学流程与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录取结果会在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以短信/邮件形式通知家长。
录取的学生/家长将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办理入学手续。
(2)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
录取结果会在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以短信/邮件形式通知家长。
录取的学生/家长将于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办理入学手续。
说明
1.网上报名开始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下午4:30。完成报名信息的基本输入后,家长请在报名系统中预约“到校递交材料”的时间。网上注册和预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下午4:30。
2.家长请按照预约的时间,到校递交材料。现场材料初审通过后,家长和学校当场确认入学活动日期。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次入学活动。若现场递交材料时,1月活动报名人数已满,学生可选择参加3月的活动。
3.上际目前有浦西、张江、临港三个校区。各校区的报名、注册、入学活动,均使用上述日期。入学活动都在浦西校区进行。
4.报名临港校区(请访问:/
若录取名额有空余,其他校区录取结果为“未定”的学生,可申请调剂到临港校区,额满即止。学生办理临港校区的入学手续后,即成为上际的学生,原校区的“未定”状态将不再保留。
外来人口入上海户藉?
非常值得,这样有帮助我们孩子有更好的发展趋势,来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说明在不断进步,我们应该去感谢这一政策的推广。
当然值得推广。这样的政策可以让学生们接受到教育,受到先进的教育资源。
我觉得这个政策值得推广。因为这样可以让更多孩子有学生,而且也减轻了家长的压力。
根据上海教育消息,2022年度上海幼升小网上报名时间已公布,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4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网上报名安排
-19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20日-21日,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6月22日-26日,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6月26日,民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6月24日。
7月4日-10日,开展公办小学批验证。
7月4日-5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7月1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7月13日-14日,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7月25日-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月29日,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
5月底-6月初,各区将组织大班线上家长会和小学毕业班学生线上家长会,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具体是什么时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在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可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具体时间由各自行安排。如有信息更改,也在办理。
未入园适龄儿童如何进行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所属的街道(镇),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带好相关证件,办理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具体安排详见3月19日区网站教育频道的公示。
入学信息登记后如何进行照片上传?
家长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8日-4月23日间,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等的重要依据。
什么是适龄儿童“人户一致”优先?
“人户一致”是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各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时间排序,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具体可查阅学校《招生公告》。
凡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在验证时须填写《2021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今年如何实施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
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主要包括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等环节。
(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并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儿童照片上传”栏目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2)同步网上报名: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民办小学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中小学如何录取?
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招生全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九年一贯制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5月19日-5月20日,安排民办学校录取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民办中小学调剂志愿如何录取?
5月17日-5月1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5月23日-5月24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数时,空额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报名民办中小学又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如何安排?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5月29-5月3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如小学毕业生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说明:“同类排序靠后”是指: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如同属人户分离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以此类推。
什么情况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相一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具体可见《普陀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4月8日-4月23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请家长务必在此前到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做出一项选择,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验证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至普陀区范围内学额有空余的学校。
学校会依据招生数、实际验证人数,根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在验证时须填写《2021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7)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说明:“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规定的时间(具体安排详见3月19日区网站教育频道的公示。)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在区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监护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接收入学。
凡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在验证时须填写《2021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
上海“幼升小”4月8日起至4月23日进行信息登记
拓展资料:
幼升小在几年前原本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变得最为重要。原因是,小升初、初升高、中学的好坏可以有一个最重要客观标准衡量——分数。
中考、高考成绩好的中学可以一目了然,家长、学生选择指向性具体而明确,而幼升小家长看不到小升初统考、看不到分数,对小学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原来的认识上或相传上,选择时小学选取的数量具有超大海量性,选择权大,迷茫性也就大。
最为关键的是,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教育水平好的、较好的区县好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除了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迷乱而复杂了。
根据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规则,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的合理,可以肯定地说,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这一点毫无疑问!
2023年上海幼升小报名时间:3月开始准备,4月份进行信息登记,5月份报名和验证。
校园开放日:
3月下旬,公办学校的开放日开启预约,家长可以留意心仪学校的、微信公众号以及线下宣传等信息公台,千万不要错过探校考察的机会!同时,各学校也会在这一阶段陆续发布学校的招生信息、简章等文件。大部分信息会在学校、公布,家长需留心学校的平台。
3月是入校准备期,也是择校考量的黄金期。在了解清楚本年度政策后,信息登记系统开启之前,建议家长可以去多多收集一些目标学校的招生信息,自查一下自家的娃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要求,同时慎重考量公办、民办等关键问题。
在幼升小阶段可以参与上实的报名。不受公民同招政策限制,即报名了公办对口和民办志愿后,仍然可以报名这所学校,等于多了一次择校的机会!学校通过摇号、机考、面谈的方式录取。
报名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信息登记:
根据以往经验,信息登记一般于4月初到4月中下旬的两周内进行。例如在2021年,登记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3日。2022年因原因,登记时间推迟到至19日,且通过线上登记的方式进行。这段时间家长们一定要办理好各种手续!比如户口迁移、办理人户分离回执单、上传儿童照片等。窗口期过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照片也无法上传了。
信息登记方式:
往年正常年份,家长可以到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而在2022年则全程网办,在本市就读的由教师通过点对点方式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家长进行确认。
不在本市就读的,通过各区门指定的方式下载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按照各区门确定的方式发送,由各区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
照片要求:
往年,家长还要在学报名系统中上传孩子的照片。但在2022年并未不需要家长上传照片,今年是否有变动还需等待新政策的发布。想要提前准备的家长可以参考一下往年的照片要求。照片要求:白色背景、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像素为272x354、分辨率为350dpi。
【 #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 无 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上海市静安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委上海市关于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有关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2021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根据本区“十四五”期间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建设等要求,整体规划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设点布局。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充分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本区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招生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环节的宣传、培训与指导。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五)本区各学校原则上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个别地块因资源紧缺、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额的,须报区批准后方可实行。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提高知晓率。区和学校通过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和地点、入学验证时间和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积极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小学阶段招生
(一)入学信息登记。一年级新生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提出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本区各级各类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本区指定信息登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样式上传儿童本人近期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选择“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参加5月15日-5月16日公办小学批验证;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于5月29日-5月30日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三)户籍地入学。区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
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根据历年相关学校《招生通告》,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执行上述政策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块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当出现学龄人口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应及时向发布,继续启动预警机制。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2021年5月15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参加批验证。各公办小学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材料进行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5月29日到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参加第二批验证。
本区户籍听力障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听力测试证明、预防接种证及有关助听器的验配情况表,到上海市聋哑学校(景凤路300号)报名验证。
本区户籍智力障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智商测试证明、预防接种证,到启慧学校(保德路1316弄109号)、南阳学校(长乐路672弄34号)报名验证。
(四)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2021年5月15日,选择在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见表2)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5月29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区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1年8月10日。
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5月16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见表3)报名验证,区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统筹安排入学。携带材料如下: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5月30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民办学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简章。区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和招生范围,并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外招生,严禁擅自以“部”“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核定的招生和范围内招生。经区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烈士子女、英模子女,以及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等,民办学校可分设招生。民办学校按招生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时,由区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的简章及公告,须向区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收费标准、“三个”(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三)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招生全部由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5月19日-5月20日,区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四)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并将录取名单上报区。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学籍学生(申请回外区就读除外),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区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申请回本区就读并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的外区学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由区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区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负责招生政策问答。
小学招生工作咨询地址及电话:
和田路195号,56630990-8217
招生工作监督地址及电话:
和田路193号,56630990-1005
(二)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0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发放入学通知。区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各学校于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8月30日前区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推进注册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五)加强监督管理。区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开展教育督导。充分发挥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区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七)完善监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区将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的,对直接负责的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招生违规情况记入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区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
(九)实施“双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区将根据《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或有关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数,核减专项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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