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撤销仲裁申请书_撤销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撤销仲裁申请书_撤销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在实践中劳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因为不能通过协商让双方满意,是会采取劳动仲裁的方式。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人:某某某公司负责人:某某某地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联系电话:12345678900被申请人:某某某男汉族某某年1月3日出生住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电话:邮政编码: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某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1.裁定撤销某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2.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XX年3月10日向某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某某省某某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法到庭,劳动仲裁委审理后,于XX年4月12日作出某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裁定由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人认为:1、仲裁裁决没有管辖权。2、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3、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申请理由:1、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无管辖权:裁决书已经查明如下事实: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存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发包合作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某某二建在申请人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过程当中,聘用了被申请人作为建筑工人,被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故此,本案应是被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的劳动争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故此,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没有管辖权,请依法予以撤销裁决书。2、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裁决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和保障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XX】22号文)(以下简称22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劳社部发【XX】22号文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时,将某某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属于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故此,仲裁裁决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认定了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错误的裁决,请求依法明察,裁定撤销裁决书。3、裁决违反法定程序:XX年3月29日,申请人根据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依法参与庭审,提出抗辩事项,某某二建没有到庭,但仲裁裁决书中并没有依法将某某二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事项予以说明,而是裁定申请人承担了可能会由某某二建承担的。理由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某某二建,如此认定,于法不合,同时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请求依法明察,依法撤销裁决书。综上所述:济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裁决无管辖权、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求依法明察,支持申请人上述请求。在符合撤销情形下,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客观: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款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中院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 申请书格式 要求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 尊敬的校: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 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帮助解决”、“希望研究批 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 日期。
劳动仲裁申请可以撤回,在劳动仲裁未生效前,只要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即可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按撤回仲裁申请后不能再申请仲裁,申请人如再次申请,仲裁委也不会受理。
一、劳动仲裁申请可以撤回吗
劳动仲裁申请可以撤回。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二、劳动仲裁按撤回仲裁申请后能否再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按撤回仲裁申请后不能再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三、仲裁的优点有哪些
1.自愿性,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2.专业性,民商事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识领域,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进行裁决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3.灵活性,由于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的。提醒您,与诉讼相比,仲裁程序更加灵活,更具有弹性。
4.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因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
5.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能够迅速得以解决。
法律分析: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提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关于“劳动仲裁决定书如何撤销”的相关解答如下: (一)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递交《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 复印件一份;2、 劳动关系 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明; 4、有委托 人的,提交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系 律师 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人系公民的,如何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决定书提交人复印件。-
首先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 劳动仲裁申请书 即可:其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 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四十九条规定,仲裁裁决被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提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主体不同。撤回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可以由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被申请人提出。第二,对象不同,撤回仲裁申请书向受理仲裁申请机构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提出。第三,阶段不同。撤回仲裁申请书,须在仲裁员作出仲裁之前提出;而后者须在仲裁裁决书生效之后提出。第四,后果不同。撤回仲裁申请书,相当于撤诉,是申请人放弃权利的表现;撤销仲裁裁决书申请书,是仲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认为仲裁程序或实体有问题,才提出的申请,如果仲裁裁决被撤销,则需要重新作出仲裁或直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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