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职工代表出任董事,仅独资或股东虽多但纯国有的企业或有限公司有这方面的要求。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九字内容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九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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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职工代表出任监事,对所有的公司都有要求,且有比例要求。
3.《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第五十二条 ......。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成指公司监事会的组员。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百一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5号)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9]53号)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6]21号)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扩展资料: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 2004年6月7日)
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2006年5月31日 总工发〔2006〕32号)
(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设1人,可以设副.
(3)、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4)国有独资公司设,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4.此外,请参考以下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的职责包含什么?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规定包含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针对国有独资公司相关资料的介绍,相信你们都非常清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该都是有所理解的.其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很多成员都是选举形成的,再加上机关委派.更多相关的资料欢迎来这里学习.
监察人。参考资料: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督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督职责。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损(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 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对公司董事 财务的监督职能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要职责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的新规定,监事应当和公司而不是和出资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具有人格权的法人机构,而出资人只不过是出资设立公司的股东,出资人本身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公司的行为,公司应以自身的人格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劳动合同内可以写明聘任的职务和从事的工作性质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
监事毫无疑问是要领工资的
监事的职权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讼等
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在,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五十一条 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决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为副部级。
1、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
2、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
3、要依法办事,敢于讲真话,不怕得罪人,勇于同违反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是副部级。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决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为副部级。
扩展资料:履行职责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提出奖惩 、任免建议。 [3]
履职方式
(一)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企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
(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决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是副部级。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各级监事会是同级派出的,一般和的级别半级。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为副部级。各省监事会为副厅级,市监事会是副处级,以此类推
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不充分可参考解决方案如下:
根据范围受到的限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监管机构、被审计单位外部的再治理结构中拥有更高权利的组织或人员进行沟通、采取不同措施的后果征询法律意见、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接触业务约定。
拓展知识:
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负有监督的人员或组织。治理层的包括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在某些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可能包括管理层,如治理层中负有经营管理的人员,或业主兼。
现代企业普遍存在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引发的问题,部分公司还可能存在处于控制地位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因此为了合理保证企业(公司)目标,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者(股东)价值的化的实现,需要引入一系列的结构和机制,即公司治理。
一般认为,公司治理主要解决的是股东、董事会和之间的关系(有时也包括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简单地讲,治理结构主要是指为了实现治理目标而在企业的法律边界之内组建的一系列机构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它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治理结构具体体现为企业治理机构的设计和运作,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企业的治理结构处于企业的法律边界之内,企业外部的监管机构不属于企业治理层的范畴。
不同和地区之间,由于法律结构、经济体制、文化等方面的别,其公司治理结构也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和特点。即使在同一个和地区之内,由于企业组织形式、规模乃至经济成分的不同,其治理结构也不尽相同。
在公司治理所涉及的机构中,的主要职责是经营管理,因而属于管理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规定而非治理层。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战略、进行重大决策、聘任并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的行为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股东会)一般具有选举董事和监事、进行重大决策以及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等法定职责,因而显然属于重要的治理机构。但是由于它属于以会议形式存在的公司权力机关,并非常设机构,所以一般可以不把它列为工作中应予沟通的治理层。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向监事会报告,岗位职责是: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
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
5、在监事会闭会期因此,一般认为董事会和监事会属于治理层。但是,在董事会中,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即所谓的“治理层参与管理”的情形。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
1、监事又称“监察人”,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2、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
3、《中华公司法》中对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内容如下:
(1)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5)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4、主要职权内容有:
(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1、监事卸任与免职的原因与方法与董事会基本相同,即任期届满时卸任;本人请求辞职;因原任机关罢免;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等。
2、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向提起针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监事,是公司为副部级。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
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方案;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企业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监事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主要由或者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监事除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的股东代表担任外,还要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担任。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关于监事资格的要求,与董事资格的要求基本相同。
此外,董事、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是公司企业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在企业中,一般监事不能少于三人。
公司监事:负责监察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机关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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