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中的第二章的第十二条至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共8条,分别是:
会计信息质量的八个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的八个原则包括
会计信息质量的八个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的八个原则包括
1、客观性:第12条
2、相关性:第13条
3、明晰性:第14条
4、可比性:第15条
5、实质重于形式:第16条
6、重要性:第17条
7、谨慎性:第18条
8、及时性:第19条
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3)相比,原13个信息质量要求被缩减了5个,分别是:
1、一贯性。该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被并入了“可比性”中,即企业前后各期信息“可比”。
2、权责发生制。该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被前移至章总则中,重要性得到提升,仅次于四大会计设。也有意见认为,“权责发生制”已经归类于会计设之中,即第会计设。
3、配比性。基于资产负债表观,新准则取消了该质量要求。
4、历史成本。该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被调整至第九章会计计量中,与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一起构成了会计计量属性。
5、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在新准则中,对于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某一支出应当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取决于该支出是否符合资产、费用等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因此,新准则不再单独规定该质量要求。
从上可见,原13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真正被废止的只有“配比性”原则。
1、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预测。
3、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7、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该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会计八大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原则
如实地反映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弄虚作。
2、相关性原则
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理解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4、可比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
5、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核算,不应当将法律作为核算依据。
6、重要性原则
会计核算时,对交易或事项区别出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7、谨慎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8、及时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及时进行,不得提前也不得滞后。
会计设有哪四个:
会计设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计量。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对象,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核算应当集中反映某一特定企业的经济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具体要求:在会计主体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的削减业务。具体要求:在持续经营设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目的:是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的信息。货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业务收支以外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某种外作为记账本位,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折算为。会计设即会计基本设,是指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的变化不定的环境和某些不确定的因素,根据客观的、正常的情况或趋势所做的合乎情理的判断。
会计设是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应当明确的前提条件,是建立会计原则的基础,也是进行会计实务的必要条件,所以又叫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可靠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谨慎性和重要性等八项。
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指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做账时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保持可靠和真实。 比如企业从银行借来二万元,那么企业就应该同时增加二万的银行存款和负债,而不能记成其他的数据或是不记录。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最典型的就是融资租赁时。此时企业在实际上已经拥有了与该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该企业在经济实质上拥有实际控制权。所以应该将该资产视为企业所有,计提减值准备等等。但在法律上,该企业可能已经拥有了该资产的所有权,也可能没有。坚持此原则可以使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的记录与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保持一致。
相关性原则。如果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了解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那么会计人员就不能提供其他企业的经济信息,或是不能提供该企业与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无关的信息。
可比性。是指会计信息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 举例来说,企业所采取的会计方法和手段如果经常变更的话,纵向可比就不能进行。只要交易或事项相同,就应采用相同的处理方法。
及时性。如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在5月6日,那么既不能在该时间之前提前记录,也不能拖延到之后才记账,否则会计信息过时,其价值也会降低。
可理解性原则。是指为使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能让使用者明白,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比如数据不能出错,信息来源真实可靠,容易使信息使用者明白。但是信息使用者也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
谨慎性原则。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即是对谨慎性原则很好的解释。比如,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重要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指为了方便会计信息使用者使用财务信息,简化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会计人员应该着重反映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流量等有重要关联的信息。对于不是很重要的信息,可以简化处置。如一项经济业务的数量已经占很例或是对企业的决策有重大影响,则就会被认为是重要信息。这个判断一般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
1、可靠性原则:如实地反映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弄虚作;
2、相关性原则: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理解性原则: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4、可比性原则: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及时性原则: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也不得滞后;
6、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7、谨慎性原则: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8、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指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会计信息质量的八个要求是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1、可靠性(客观性、真实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作出评价,对未来的情况作出预测。
3、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清晰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重要性的应用依赖于职业判断,从项目的性质(质)和金额大小(量)两方面判断。
7、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例如: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售出商品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等。
8、及时性一信息的时效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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