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目录6d40要求(特种设备目录解释)

游戏安利 2025-05-05 09:59:42

电焊机属于特种设备吗?

不属于

特种设备目录6d40要求(特种设备目录解释)特种设备目录6d40要求(特种设备目录解释)


特种设备目录6d40要求(特种设备目录解释)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部门:

特种设备的设备目录

根据《中华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1000 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1100 承压蒸汽锅炉 1200 承压热水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2000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2100 固定式压力容器 2110 超高压容器 2130 第三类压力容器 2150 第二类压力容器 2170 类压力容器 2200 移动式压力容器 2210 罐车 2220 汽车罐车 2230 长管拖车 2240 罐式集装箱 2 管束式集装箱 2300 气瓶 2310 无缝气瓶 2320 焊接气瓶 23T0 特种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

几吨以上的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

3吨,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起重设备是指用于是指搬运或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多数起重设备在取料之后即开始垂直或垂直兼有水平的工作行程,到达目的地后卸载,再空行程到取料地点,完成一个工作循环,然后再进行第二次吊运或搬运。一般来说,起重设备工作时,取料、运移和卸载是依次进行的,各相应机构的工作是间歇性的。起重设备主要用于搬运成件物品,配备抓斗后可搬运煤炭、矿石、粮食之类的散状物料,配备盛桶后可吊运钢水等液态物料。有些起重机械如电梯也可用来载人。在某些使用场合,起重设备还是主要的作业机械,例如在港口和车站装卸物料的起重机就是主要的作业机械。

起重设备的分类:

起重设备按结构不同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升降机、起重机和架空单轨系统等几类。轻小型起重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滑车、吊具、千斤顶、手动葫芦、和普通绞车,大多体积小、重量轻、使用方便。除和绞车外,绝大多数用人力驱动,适用于工作不繁重的场合。它们可以单独使用,有的也可作为起重机的起升机构。

有些轻小型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很大,如液压千斤顶的起重量已达 750吨。升降机主要作垂直或近于垂直的升降运动,具有固定的升降路线,包括电梯、升降台、矿井提升机和料斗升降机等。起重机是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并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设备。架空单轨系统具有刚性吊挂轨道所形成的线路,能把物料运输到厂房各部分,也可扩展到厂房的外部。

起重设备的基本机构:

各种起重设备的用途不同,构造上有很大异,但都具有实现升降这一基本动作的起升机构。有些起重设备还具有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或其他专用的工作机构。物料可以由钢丝绳或起重链条等挠性件吊挂着升降,也可由螺杆或其他刚性件顶举。

起重机定位常采用刻度标尺定位系统、APON定位测距仪,对其进行位置检测和自动控制,实现智能车间库区管理的功能。

特种设备目录调整

法律分析: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法律依据:《中华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2019年特种设备目录

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

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525.47万台。其中:锅炉38.30万台、压力容器419.12万台、电梯709.75万台、起重机械244.01万台、客运索道1089条、大型游乐设施2.49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辆111.69万台。另有:气瓶1.64亿只、压力管道56.13万公里。

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54个,其中系统内检验机构270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84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3个,无损检测机构563个,气瓶检验机构2065个,安全阀校验机构665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10个。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的相关要求规定:

1、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2、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