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范围分类目录如下:
保健食品分类目录 保健食品的类别
保健食品分类目录 保健食品的类别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
1. 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
2. 按照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进行分类,具体为:
(1)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者。
(2)散装食品销售经营者。
(3)特殊食品销售经营者。
(4)其他类食品销售经营者。
二、餐饮服务经营者
1.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餐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 按照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进行分类,具体为:
(1)预包装餐饮服务经营者。
(2)散装餐饮服务经营者。
(3)特殊餐饮服务经营者。
(4)其他类餐饮服务经营者。
以上是食品经营范围分类目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正面回答
1、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农副产品的收购预包装食品,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二、分析详情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处罚是什么?
1、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职责划分
1.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和程序,指导各省级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2.省级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流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3.承担技术审查的部门负责组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员的遴选、培训、选派以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具体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
4.审查组具体负责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
二、受理
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主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应条件。
申请人填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并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参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附件2)的要求,填报申请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明细。
申请人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新增生产剂型的,可以委托生产的方式,提交委托方的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3.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和复配营养素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以及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载明的该原料提取物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载明的该复配营养素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材料。
法律依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境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年期)
(二)咨询类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
(三)安装维修类
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
(四)工程、设计类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五)科技类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
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
3、包装材料
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
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仪器仪表
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机械设备及配件
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
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
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14、酒店设备
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
三、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
四、前置审批参考
1、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监局)、品(区监局、卫生局)
2、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出版局)
3、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4、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5、食品(区卫生局)
6、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
7、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8、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
9、旅馆、客房(区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10、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11、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12、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13、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14、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15、废旧金属收购(区局、区环保局)
16、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局)
17、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18、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19、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局、消防处)
20、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21、咖啡馆、酒馆(门、布门、市酒类专卖局)
22、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23、水泥生产(市建委)
24、航空运输销售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25、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26、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文:Lisa
特殊食品包括四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这个分类的划分依据《中华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图:特殊食品四大类
四种特殊食品中,除了特殊膳食不需要注册和备案以外,其他三类如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配食品均需要注册或者备案(保健食品双轨制)。 表:特殊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号格式
特膳膳食无需备案
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运动营养、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均属于特殊膳食食品,这类食品实行特殊审查,但是不需要注册和备案。 图:特殊膳食食品分类明细
标准
特殊食品通用标准
GB7718-2011
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3432-2013 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T 23526-2009 食品中必需营养素添加通则
GB/Z 21922-2008 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明确特殊膳食用食品类别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图:预包装特殊食品的标签标准
特殊食品4大分类
(一)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从2016年7月1后实行双轨制,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包括1 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1岁以下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部分产品相当于字号的肠内营养制剂。
该类产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或)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及临床应用(效果)均应经过科学证实。
分为三类:
1.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适合糖尿病人得低GI配方。
3.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注册号:国食注字TY+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三)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与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婴儿是指0~12月龄的人;较大婴儿是指6~ 12 月龄的人;幼儿是指12~36月龄的人。
1、《食品安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婴儿配方食品包括乳基婴儿配方食品和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豆基婴儿配方食品,是指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2、《食品安全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人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正常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
注册号: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其中YP代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四)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简称特膳)是一类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特膳食品产品没有注册要求。
该类产品具有两大特点:
1、具有特定的适宜人群;
2、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等有一定特殊性,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不算。婴幼儿配方乳粉归为婴幼儿配方食品一类。特殊膳食食品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
如果对食品分类不清楚的话可以查看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对于食品分类,食监总局给出了明确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中明确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种类有: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营养知识和营养健康状况的日益关注,加上国内外的信息交流,越来越多的营养学家、医生、临床营养师开始重视特定人群的营养状况。同时容易混淆的特医食品和应该如何识别?专家认为,不论是消费者还是医生,或是企业,都应加强.相关知识的提高。正确的区别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需要的人群选择更为合适的产品食用。下面细述特医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
定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置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用其他食品配合食用。从相关管理法规的严格程度比,特医食品仅次于品,远高于普通食品及。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所谓的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分类
特医食品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分为3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照不同年龄段分为两类。GB29922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附录中列出了目前临床需求量大、有一定使用基础的13种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根据国内外法规、使用现状和组成特征,常见的包括营养素组件、电解质配方、 增稠组件、流质配方和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根据国内外法规、使用现状和组成特征,常见的包括营养素组件、电解质配方、 增稠组件、流质配方和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保健食品
包括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作用主要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
原料要求
冬泽特医系列之冬泽力
其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关要求,禁止使用危害食用者健康的物质,不得违法添加啡食用物质,不得添加对患者病情不利的物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原料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普通食品、既是食品又是品的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维生素和矿物质、真菌、益生菌等;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需要或改善产品色、香、味为目的,并且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由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的原料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普通食品、既是食品又是品的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维生素和矿物质、真菌、益生菌等;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需要或改善产品色、香、味为目的,并且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由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营养提供
特医食品
作为-种营养补充途径,为目标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全营养配方食品单独食用时即可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单独食用时既可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又可有针对性的适应不同疾病的特异性代谢状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能够满足目标人群某-方面或者某几方面的营养 需求,但不能作为单一营 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应当根据个体的特殊医学状况,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
保健食品
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强调产品具有保健功能而非提供营养成分,其使用的原料原则上不提供热量,不含全面的营养素,因此不能够代替正常饮食。
食用目的
特医食品
以提供能量和营养支持为目的,为了满足特定人群对于营养素和膳食的需求,可以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保健食品
以调节机体功能为目的,具有保健功能而非提供营养成分。
目标人群
由于两类特殊食品具有不同的食用目的,因此所针对的目标人群具有较大别。
特医食品
适用于有特殊医学状况、对营养素有特别需求的人群,如无法通过进食昔通膳食满足营养需求的人群,所以其形态更接近于普通食品,充分考虑了饮食和使用的依从性。
保健食品
根据原料和保健功能的不同具有特定的适宜人群,如兔疫力低下者、中老年人、 需要补充维生素的人群等,这类人群能够正常进食,故保健食品多为小剂量浓缩形态,不提供额外的能量。
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特医食品又是四个最严当中所有食品品类里最严的种类。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品的区别如下:
店品分哪几类
我本身就是经营店的,
按GSP规定品的分类,首先是1、品与非品分区,2、处方与非处方分区 3、内服与外用分片 ,4、易串味品专柜,5、拆零专柜,6、中饮片区。这几种分类,是GSP检查重点项目。
品按功能与主治分类,是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再适当分几大类,不要求细分。一般可大致分为:1、抗菌消炎(用和儿童用可以放在一起),2、消化系统用,3、呼吸系统用,4、泌尿系统用, 5、妇科用,6、儿科用,7、注射液。GSP检查对按功能与主治分类的要求不高。
品的分类有什么?
我来严肃回答。
监局分类:OTC品和处方品;按目标市场分类:零售推广品和临床推广品;按原料分类:中成和西、血液制品、诊断实剂;按剂型分类:颗粒剂,丸剂,散剂,酊剂,片剂,胶囊剂等等等。。。。。
总之,你要按什么分类??
房品分类目录
给1000金 上传给你。
一般店品怎样分类
一般店都是按处方和非处方分开,内服和外用分开,食品和保健食品分开等几大类分类的。
店品如何分类摆放图
首先,品与非品分开
其二,处方与非处方分开
第三,内服与外用分开
第四,特殊要求的品专柜摆放
上应有明显的标识
基本要求,否则监管部门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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